万宁市2019年招聘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
事业单位招聘公告
2019-07-26    作者:海南直聘    来源:www.zp0898.com 2714

万宁市2019年招聘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


    为全面推进东兴居、东岭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属地化改革工作,确保东兴居、东岭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工作顺利开展,尽快配齐东兴居、东岭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。结合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
一、招聘原则

    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聘用的原则,广泛接受社会监督,创造有利于人尽其才、人岗相适的用人机制,从原东兴农场、原东岭农场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招聘一批东兴居、东岭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。


二、组织领导

   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,成立北大镇公开招聘“居”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(以下筒称“领导小组”)。其组成人员如下:

    组 长:文万会(镇党委书记)

    副组长:黄德文(镇长)

    成 员:陈福君(镇委组织委员)

    莫垂健(镇党政办主任)

  高 峰(镇计生办主任)

  吴明春(北大镇东兴居党委书记)

  陈运川(北大镇东岭居党委书记)

  翁书胜(东兴派出所负责人)

  蔡笃武(东岭派出所所长)

  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具体负责招聘工作,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,主任由陈福君兼任,莫垂健任办公室副主任,工作人员从各股室单位抽调,办公室负责实施招聘具体工作。


三、招聘岗位名额

    本次公开招聘东兴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名,东岭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,共5名(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)。


四、招聘条件

(一)应具备以下全部条件。

1.原东兴农场、原东岭农场户籍的农场干部、职工及其子女;东兴居只招录原东兴农场户籍人员;东岭居只招录原东岭农场户籍人员;

2.中专(含高中)及以上文化程度;

3.男性:40周岁以下(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女性:35周岁以下(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
4.身体健康,具备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

(二)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条件。

1.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;

2.正在接受纪检、监察、司法等部门立案调查的;

3.受党纪、政纪处分,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;

4.近三年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;

5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条件的。


五、招聘方法及程序

   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,组织报名、资格初审、考试、审核、聘用等程序,进行公开招聘。

(一)公告。

通过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,公布招聘方案。

(二)报名。

1.本次招聘报名地址:北大镇政府大院党政办公室。

2.应聘人员需填写《北大镇公开招聘“居”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》,同时提交3张1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相片。

3.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毕业证书、所在农场出具的相关证明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,以上证件、证明须全部当场提交,否则不予报名。报名审核后留有复印件,原件退还本人。

4.报名时间:2019年7月29日至7月31日,共3天。


(三)资格初审。

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统一进行资格初审。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者,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名单。


(四)考试。

考试分为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,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各100分,按笔试成绩占60%和计算机考试成绩占40%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。

1.笔试。委托省、市内相关有资质机构进行命题及阅卷。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。笔试内容:公共基础知识。主要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、政治经济理论、时政方针、公共管理、社会事务管理等基础性知识。笔试成绩为100分,考试时间为120分钟。

2.计算机操作考试。委托省、市内相关有资质机构进行命题及阅卷。计算机操作考试采取操作方式进行。计算机操作考试内容:计算机基础知识及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。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为100分,考试时间为60分钟。

3.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

考试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60% +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×40%。

考生笔试成绩、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。


(五)审核。

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招聘岗位数1: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(如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多人考试成绩并列,则加试一轮计算机操作考试)。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入围人选的计划生育、违法违纪、年度考核、人事档案等个人事项进行审核。对审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,造成的岗位空缺,从报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。


(六)体检。

经审核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。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。对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,造成的岗位空缺,从报考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。


(七)聘用。

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者,经领导小组审核报万宁市北大镇政府批准后正式聘用。

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时间和地点由领导小组另行确定,以万宁市政府网站公告为准。


六、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。

(一)管理。

聘用人员由居党委和居民委员会统一领导、管理,居民委员会和镇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聘用合同。合同期限至2021年7月31日止,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,按合同聘用,不纳入编制管理,不办理人事手续,无改变其原有的身份。实行年终考核制,由镇政府负责考核。对年终考核不合格或因工作失误,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,予以解除劳动合同,解聘后仍回原单位。合同期满后,如考核称职等次以上的,因工作需要,经镇政府批准,可连续聘用,重新签订聘用合同。聘用人员在聘用期满后未被续聘者,政府和居民委员会不负责安排工作。


(二)待遇。

根据《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“居”工作人员薪酬标准及管理方案的通知》(万府办〔2017〕96号)规定,其薪酬标准按照上批考录“居”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待遇发放。


七、工作经费

本次招聘工作经费由镇政府向市政府申请核拨。


八、纪律和要求

(一)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,工作认真负责,做到认真、严谨。

(二)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进行。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严守工作程序,接受纪检检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现象。

(三)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,严禁考场作弊和提供的个人材料作假,一经发现,严肃处理,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。

(四)本次招聘过程实行回避制度。凡与本次招聘工作相关的人员,如涉及到影响招聘公正的,必须回避。